广大居民朋友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现将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,芦台街福康花园除10号楼3单元,桥北街运河家园丽月湾除67号楼4单元、71号楼3单元、50号楼3单元和芦台街光明新区社区光明小区庆丰里8号楼,建新村北四排9号至13号、三排20号至24号、二排33号至二排38号、一排33号至一排37号,建新村一排31号至一排36号、二排30号至二排34号解除管控,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。
二、解封不等于解防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(村)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)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三、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,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2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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