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居民朋友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自11月13日起,新增划定:
1.潘庄镇纪庄村东二区6排1号,一区3排73号,二区4排6号,二区3排10号,二区4排5号,二区3排9号,北二区4排4号,二区4排20号,西二区3排8号,二区1排22号,二区3排6号增1,二区3排6号;
2.潘庄镇大贾村六区六排3号东至六区5排2号,六区5排3号,南至六区6排4号,六区6排5号,六区6排8号, 北至六区6排2号,西至市场街,五区1排1号,五区2排1号;
3.潘庄镇西塘坨村东起二区7排44号增一号至西二区3排4号,北至二区1排32号,东至二区2排109号,至南二区7排44号;
4.潘庄镇大贾村八区10排9号东至八区10排1号至八区10排6号,八区9排1号至八区9排12号,西至八区11排1号至八区11排12号,八区10排10号,八区14排10号至八区14排11号,八区131号至八区13排6号,南至十五米路南街,八区11排8号至八区10排7号,北至八区10排10号八区10排12号为高风险区。高风险区内,实行5天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管控措施,居民定期进行核酸检测。早晚2次健康监测,发现异常及时报告。
二、新增划定潘庄镇纪庄村、潘庄镇大贾村、潘庄镇西塘坨村区域内除高风险区的人员不出村、不聚集,连续3日进行核酸检测。
三、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,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。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,如有就医、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,及时联系所在社区。同时,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四、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,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以上防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。
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
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1月14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