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疫情防控] 宁河区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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锕呆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2-11-18 13:49:5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
广大居民朋友:
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现将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:

1.廉庄镇杨拨村1排32号至1排38号、1排50号至1排55号、1排56号至1排61号、1排110号、2排8号至2排14号,孟庄村4排2号至8号、11排22号至28号、11排12号至18号;

2.芦台街建新村3排30号至40号、4排31号至40号、5排21号至30号、6排14号至23号、7排7号至16号、8排6号至13号,世纪花园(顺驰)小区6号楼、朝阳花园45号楼、红宾楼3号楼、曹庄村、福东西里4号楼;

3.苗庄镇苗枣村二区5排11号至二区5排22号、三区1排11号至三区1排21号、三区1排12号至三区3排22号,大沙窝村;

4.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东起三区一排38号,西至二区五排80号,北至津榆复线北侧干渠,南起一区一排86号至一区二排24号至二区一排100号至三区二排23号至三区一排44号;

5.潘庄镇纪庄村东二区6排1号,一区3排73号,二区4排6号,二区3排10号,二区4排5号,二区3排9号,北二区4排4号,二区4排20号,西二区3排8号,二区1排22号,二区3排6号增1,二区3排6号增1号,二区3排6号;

6.潘庄镇大贾村六区六排3号东至六区5排2号,六区5排3号,南至六区6排4号,六区6排5号,六区6排8号, 北至六区6排2号,西至市场街,五区1排1号,五区2排1号。

7.潘庄镇西塘坨村东起二区7排44号增一号至西二区3排4号,北至二区1排32号,东至二区2排109号,至南二区7排44号;

8.潘庄镇大贾村八区10排9号东至八区10排1号至八区10排6号,八区9排1号至八区9排12号,西至八区11排1号至八区11排12号,八区10排10号,八区14排10号至八区14排11号,八区131号至八区13排6号,南至十五米路南街,八区11排8号至八区10排7号,北至八区10排10号八区10排12号;

9.桥北街宁新花园9号楼、运河家园丽水湾6号楼、御馨园7号楼、恒大御湖园5号楼、宁新花园五地块82号楼、宁新花园四地块63号楼;

10.东棘坨镇躲军甸村。

以上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。低风险区内,实行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等防范措施。强化社会面管控,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。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,确需跨区流动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向社区报备。

二、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,除潘庄镇纪庄村、大贾村、西塘坨村、造甲城镇造甲城村外,原定低风险区解除管控,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。

三、调整不等于放松,解封不等于解防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(村)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)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四、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,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
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

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1月18日

来源: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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