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居民朋友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自11月30日起,新增划定芦台街光明新区社区光明小区庆丰里8号楼,福康花园11号楼,建新村北四排9号至北四排13号、建新村北三排20号至北三排24号、建新村北二排33号至北二排38号、建新村北一排33号至北一排37号、建新村一排31号至一排36号、建新村二排30号至二排34号为高风险区。高风险区内,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管控措施,居民按照镇村统一安排,定期进行核酸检测。
二、自11月30日至12月2日,芦台街光明新区社区光明小区、福康花园、建新村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连续3天进行核酸检测。在此期间,居民原则上居家,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按照“分时有序、分区限流”方式,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。居民按照统一安排,有序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酸检测。
三、自11月25日以来,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人员,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,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四、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,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。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,如有就医、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,及时联系所在社区。同时,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。
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
衷心感谢您对宁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!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2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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