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疫情防控] 12月3日,宁河区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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锕呆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2-12-3 20:14:21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
广大居民朋友:
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现将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,桥北街运河家园丽月湾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,芦台街光明新区社区光明小区、福康花园、建新村除高风险区以外区域,大北涧沽镇李庄子村北三区一排1号至3号、二排1号至5号、三排1号至5号、四排1号至7号、五排1号至8号、六排1号至11号、七排1号至12号,芦台街朝阳楼15号楼、16号楼,北淮淀镇乐善村二区二排15号至二区二排29号、二区一排33号至二区二排29号、二区一排13号至二区一排33号、二区一排13号至二区二排15号调整为低风险区。低风险区内,实行“个人防护、避免聚集”等防范措施。强化社会面管控,区域内各类人员按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。低风险区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低风险区,确需跨区流动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向社区报备。

二、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,板桥镇东板桥村,芦台街沿河路16号茉莉花都所有场所及其院内商铺解除管控,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。

三、调整不等于放松,解封不等于解防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(村)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)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四、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,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
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

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2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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