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疫情防控] 12月4日,宁河区关于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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锕呆实名认证 发表于 2022-12-4 20:30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天津
广大居民朋友:
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新增划定疫情风险区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
一、自12月4日起,新增划定七里海镇大坨村四区11排1号至10号、12排1号至10号、13排1号至10号、14排1号至7号、15排10号,桥北街银河花园2号楼3单元,芦台街佳园小区3号楼3单元为高风险区。高风险区内,实行“足不出户、上门服务”等管控措施,居民按照社区(村)统一安排,定期进行核酸检测。


二、12月4日至6日,七里海镇大坨村,桥北街银河花园,芦台街佳园小区除高风险区外的区域内居民居家管理1天。居家管理期间,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,按照“分时有序、分区限流”方式,至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。居民经专家研判风险,将适时有序开展核酸检测。


三、自11月29日以来,到过上述高风险区的人员,请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(村)报备,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

四、我区已建立物资保供机制,能够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。请广大居民安心居家,如有就医、购药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码赋码异常等相关疑问,及时联系所在社区。同时,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

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,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。以上防控措施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。


如有需要,此通告可作为请假证明。


衷心感谢您对宁河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!

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2月4日
来源丨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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