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居民朋友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综合研判,现将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风险区事宜通告如下:
一、自本通告发布即时起,桥北街宁新花园三地块55号楼、一地块20号楼,金桥社区福宁楼6门,运河家园丽月湾71号楼3门、50号楼3门,运河家园丽水湾23号楼3门;芦台街国家园社区6排17号至42号,曹庄村南二排1号至8号、三排1号至8号、四排1号至7号、五排1号至5号,靳庄子村二区一排5号至16号、二区三排1号、11号至15号,西大桥风华里六排1号至3号、六排6号、7号、六排9号至24号、七排1号至21号、八排1号至11号,福东西里3号楼4单元,福康花园10号楼3单元,华翠小区秋华里9号楼1单元;潘庄镇白庙村八区四排1号至8号、八区五排1号至4号解除管控,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。
二、解封不等于解防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,请广大居民严格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履行公民法定义务,服从社区(村)工作人员统一安排,全力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管控工作,依法接受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样本采集、检测、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,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味(嗅)觉减退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(村)报告,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,严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。
三、我区将根据疫情形势及时更新有关管控措施,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,不恐慌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、不造谣。
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!
宁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2年12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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